2025-03-09
1、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2、在道路货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对于货运站,需要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确保货物能够顺利、快速地到达目的地。货运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货物的安全存放和管理。
3、《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公路货物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主要涉及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道路运输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是国务院发布的一项公路运输管理的重要法规,该规定共有七章,具体规定了公路货物运输的许可、经营、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十条规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指出,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需参照本办法制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的诚信考核办法,并向交通运输部备案。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以及维护运输各方的合法权益,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均需遵照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若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运输,使用无效证件,超出许可范围或非经营性单位非法经营,将面临严厉处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勒令停止运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10倍的罚款,最低3万,最高10万。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许可事项从事运输活动,禁止转让、出租许可证件,非经营性单位不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罐式专用车辆或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不得用于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七章着重明确了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各类行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道路运输站场需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车辆运营。道路运输站场应公平对待所有运营者,保持卫生、清洁。道路运输站场需合理安排班次,公布运输信息,调度车辆。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需按照技术规范装卸、储存、保管货物。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按照规定维修车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五章货运站经营管理规定详细阐述了货运站的运营和管理要求。首先,货运站经营者必须根据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站场用途或服务功能(第四十二条)。安全是货运站运营的核心,经营者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确保站内设施完备,责任制度健全(第四十三条)。
【答案】:A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1)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2)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1、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2、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3、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保障运输安全,维护合法经营,保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大型物件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货物:长度超过14米,宽度超过5米,高度超过3米,或者重量超过20吨。
4、法律分析:《大件运输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证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1、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超越许可事项(超越介质),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第二条 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三十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不得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严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第三十一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
4、《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的主要法律,明确了危险货物的定义、危险品标志和标签的使用、包装和装卸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证的申请和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
5、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并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若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则还需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6、主要内容: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各个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危险货物的分类与识别、运输车辆的特殊要求、驾驶员与押运员的资质与培训、运输过程的监管、应急处理措施等。